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广东省财政厅公告2011年第5号
【颁布时间】 2011-04-18
【实施时间】 2011-04-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448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广东省财政厅公告2011年第5号--关于开平市政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更名为江门市政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公告


  

广东省财政厅公告

  (2011年第5号)


  

  开平市政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更名为江门市政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并已向省财政厅备案。更名后的会计师事务所承担原会计师事务所应承担的所有法律责任。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24号)的规定,特此公告。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