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山东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 鲁价格发[2011]78号
【颁布时间】 2011-04-18
【实施时间】 2011-04-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448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山东开泰工业科技有限公司和淄博腾飞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生物质秸秆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的批复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山东开泰工业科技有限公司和淄博腾飞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生物质秸秆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的批复

  (鲁价格发〔2011〕78号)


  

  滨州、淄博市物价局:

  

  你们《关于山东开泰工业科技有限公司秸秆生物质能热电联产项目第一期工程上网电价的请示》(滨价发[2011]29号)和《关于淄博腾飞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上网电价的请示》(淄价字[2010]18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农林生物质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1579号)的规定,核定山东开泰工业科技有限公司秸秆生物质能热电联产项目一期工程1.5万千瓦发电机组和淄博腾飞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秸秆发电项目1.5万千瓦发电机组,自并网发电之日起,上网电价按每千瓦时0.75元执行,试行期一年。

  

  发电企业应完整记录、保存各种类燃料数量、热值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始数据,并接受定期核查,达不到规定掺烧比例时将相应扣减电费。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