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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厦门市政府
【发文字号】 厦府办[2011]79号
【颁布时间】 2011-04-13
【实施时间】 2011-04-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451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和省政府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有关任务分工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和省政府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有关任务分工的通知

  (厦府办〔2011〕79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

  

  3月25日,国务院召开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温家宝总理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对2011年政府系统反腐倡廉工作做出部署。黄小晶省长在随即召开的福建省政府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对我省今年政府系统廉政工作提出新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和省政府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推动我市政府系统廉政建设,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贯彻落实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和省政府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有关任务分工》(以下简称《任务分工》)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实施。

  

  一、各级政府、市直各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反腐倡廉的各项部署,在市委的领导下,全面加强政府系统反腐倡廉建设。要坚决贯彻市纪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在落实2011年厦门市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工作的同时,尤其要认真做好《任务分工》的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各项重点工作落实到位,为推动厦门科学发展新跨越提供坚强保障。

  

  二、各区政府、市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反腐倡廉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掌握动态,并向市政府和市监察局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联系人:史永飞,联系电话:18859207700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一一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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