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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地情资料书编纂
1.省地方志办公室要整理出版《民国山西丛书》,编辑出版《省情概览》。
2.市、县(市、区)地方志办公室要组织开展市情综览、县情综览、区域史话等地情资料书的编纂工作。
(八)乡村志编纂
针对近年来,各地农村自发修志蓬勃兴起的客观实际,做好指导、管理、规范工作。
1.省地方志办公室编纂《山西省乡镇简志》、《山西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志》。
2.各市、县(市、区)地方志办公室要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乡(镇)、村志编纂的管理、指导和审查验收工作。
(九)理论研究
1.适时组织开展方志理论研讨会、修志经验交流会。
充分利用各地地方志学会、年鉴研究会,举办学术年会、专题研讨会、历史文化讲座等,充分发挥学术团体在整合研究力量、深化理论研究方面的作用。
2.要办好地方志期刊,提高为修志服务的意识,加大为修志服务的力度,发挥修志理论阵地、信息窗口和联系纽带的作用。
3.要以解决关系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长远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发展问题为着力点,确定一批有经济实效、有社会影响的科研选题,开展专项攻关。
三、保障措施
(一)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持”的工作体制。将地方志工作纳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议事日程,做到领导到位、机构到位、经费到位、队伍到位、条件到位,保障地方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贯彻落实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完成地方立法工作,依法行使对全省方志工作的组织指导、督促检查和编审出版工作。
(三)加强对各市县(市、区)、省直各部委厅局承编单位的督促检查。定期派出督察组,到各地、省直单位督促检查修志责任书的落实情况。
(四)各地要理顺工作体制,健全修志机构;培养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爱岗敬业的专业修志队伍;吸收各行各业有造诣的专家、学者参与地方志工作,形成专兼结合的修志工作机制。
(五)建立健全评比表彰激励机制,组织开展全省系统的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弘扬地方志工作者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
附件
第二轮《山西省志》志目、承修单位及完成日期
志书名称承修单位 完成日期 总述省地方志办公室2015年 建置志 省地方志办公室2015年 山河志 省地方志办公室2015年 国土资源志 省国土资源厅(牵头)、省地矿局、省测绘局 2013年 气象志 省气象局 2013年 地震志 省地震局 2013年 人口志 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3年 农业志省农业厅 2015年 农业机械化志 省农机局 2011年 扶贫开发志省扶贫局 2012年 林业志省林业厅 2013年 水利志省水利厅 2015年 电力志省电力总公司牵头 2013年 冶金工业志 省经委牵头 2013年 化学工业志 省经委牵头 2013年 机械电子工业志 省经委牵头 2012年 材料工业志 省经委牵头 2012年 轻工业志 省经委牵头 2013年 纺织工业志 省经委牵头 2012年 城镇集体工业志 省城联社 2012年 志书名称 承修单位 完成日期 烟草志 省烟草专卖局 2014年 铁路志 太原铁路局(牵头)、省地方铁路集团总公司 2015年 交通战备志 省交通厅 2012年 民用航空志 省民航管理局(牵头)、东航山西分公司、山西航空公司 2013年 邮政志 省邮政局 2015年 电信志 省通信管理局(牵头)、省通信局、山西移动、山西联通 2015年 银行业志 人行太原支行牵头,省级各银行参加 2014年 保险业志 省保监局牵头,各保险公司参加 2014年 证券业志 省证券公司牵头,各证券公司参加 2015年 农村信用社志 省农村信用联社 2015年 供销合作社志 省供销合作社 2011年 商务志 省商务厅(牵头) 2013年 旅游志 省旅游局 2012年 粮食志 省粮食局 2011年 民营经济志省中小企业局 2015年 经济技术开发区志 省经济委员会牵头 2015年 城乡建设志 省建设厅 2014年 测绘志 省测绘局 2013年 环境保护志 省环保局 2014年 劳动和社会保障志 省人社厅 2014年 质量技术监督志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3年 工商行政管理志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3年 志书名称 承修单位 完成日期 国有资产监管志 省国资委 2013年 发展改革志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2年 财政志 省财政厅 2012年 税务志 省地税局、省国税局 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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