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通知精神,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增强安全生产意识,突出预防为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要结合通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按照《关于在通信工程质量监督通报中增加安全生产相关内容的通知》(工信厅通〔2010〕166号)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并按时上报《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季度报表》。2012年1月20日前,将本省开展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总结报部(通信发展司)。 各电信企业及参与通信工程建设的设计、施工、监理等企业要加倍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对照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建立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积极推动建立责任落实、基础扎实、投入到位、管理规范的企业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着力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2012年1月20日前,各电信企业集团公司将总部开展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总结报部(通信发展司)。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