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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无锡市政府
【发文字号】 锡政办发[2011]92号
【颁布时间】 2011-04-08
【实施时间】 2011-04-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466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2011年无锡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无锡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锡政办发〔2011〕92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11年无锡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四月八日

  


  
2011年无锡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1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按照中央、省以及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动科学发展率先发展、建设创新无锡幸福无锡”为主题,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为目标,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加强基层政务公开,完善社会监督机制,不断提高政府机关的依法行政能力,有力促进法治政府、服务政府建设。

  

  一、认真做好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中的政务公开工作

  

  切实把公开透明原则贯穿于落实中央、省和市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全过程,要按照《无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围绕加快转型发展,“科教兴市、人才强市、质量与知识产权立市”的战略,重点公开经济结构调整、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三农”工作、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以及市场价格调控、房地产调控、节能减排、控制和节约用地等决策部署,及时公布本地区、本部门落实措施和执行情况。

  

  切实把公开透明原则贯穿于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实施、监管以及工程质量管理、资金管理使用全过程。落实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建立健全项目信息公开目录,制定相关标准和程序,完善考核评估和监督机制,着重解决好工程建设信息不透明、公开不规范等问题,严防个人决定大额度资金使用和重大项目安排,确保投资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的公开透明。

  

  切实把公开透明原则贯穿于发展社会事业和改善民生决策措施的制定和实施全过程。公开发展科技、教育、文化事业的政策措施,特别要做到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教育收费管理使用的公开透明。公开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促进就业各项政策措施,让群众及时了解创业扶持政策、岗位需求、技能培训、社会服务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政策措施,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及城乡社会救助等制度规定,推进医院院务公开,坚持药品价格和医疗收费公开制度。畅通群众表达诉求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高处理问题透明度,稳妥化解社会矛盾。

  

  二、继续深入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锡政办发〔2011〕40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机构机制、制度规范、工作队伍等建设,加大工作力度,强化监督检查,落实工作责任,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坚持凡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都要主动、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的原则,真正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为主、依申请公开为辅的工作格局,有效减少依申请公开数量,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公开效率,方便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要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政府网站群功能建设,严格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锡政办发〔2008〕3号)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建设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栏目、公开目录类目的设置,并按规范化要求编制信息公开目录,按照目录索引公开政府信息。要进一步梳理公开内容,建立合理的内容分类,方便社会公众查询。要加强专栏功能建设,提供多种多样的信息查询、互动交流等手段。要切实提高各类信息的更新频次,充分发挥政府信息的使用效能,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服务。

  

  坚持公正、公平、分级受理和严格依法的原则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在受理过程中做到便民、利民、节约、高效。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拓宽受理渠道,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为申请人提供便捷的服务。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有关文件要求执行,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可以不予公开的适用范围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切实贯彻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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