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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合肥市畜牧水产局
【发文字号】 合畜水[2011]45号
【颁布时间】 2011-04-01
【实施时间】 2011-04-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466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2011年合肥市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主要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方案


  

合肥市畜牧水产局关于印发2011年合肥市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主要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合畜水〔2011〕45号)


  

  各县(区)养殖业主管部门:

  为扎实有效做好动物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根据“省农委《关于印发2011年安徽省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主要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方案的通知》”( 皖农牧〔2011〕64号)要求,我市组织制定了《2011年合肥市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主要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一一年四月一日

  


  
2011年合肥市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主要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法推进动物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全面掌握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主要动物疫病发生规律,科学判断动物疫病发生风险和流行趋势,系统评估动物疫病流行状况和防控效果,不断提升重大动物疫病预测预警、风险防范、应急处置能力和防控水平。

  二、调查方式

  依据不同调查目的和任务,设置紧急流行病学调查、定点流行病学调查、专项流行病学调查等调查方式(详见附件1、2、3)。

  在自然灾害、环境气候变化、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期间需要评估疫情发生风险的,由市畜牧水产局指定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三、职责分工

  1、市畜牧水产局主管全市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根据全市动物疫病防控状况,制定发布并组织实施全市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方案。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确定专人负责,成立市级动物流行病学调查专家组,具体实施全市动物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承担技术指导和培训,汇总全市流行病学调查和检测数据,开展分析评估,组织起草流行病学调查评估报告。

  2、县(区)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依据本工作方案,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本辖区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措施,并具体组织实施。县(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指定专人负责辖区内动物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组建流行病学调查工作队,具体承担辖区内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评估工作,按要求报送流行病学调查信息。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地要按照《动物防疫法》和《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要求,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工作经费,明确流行病学调查责任部门,强化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并纳入动物防疫考核内容;各重大动物疫病定点联系工作组要加强对各地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的督查指导,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2、协调指导,形成合力。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积极协调同级畜牧兽医技术推广机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提供畜牧业生产和检疫监管数据,有序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评估工作,强化资源整合,形成工作合力。

  3、加强培训,提升能力。各地要通过形式多样、通俗易懂的方式,广泛宣传流行病学调查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要采取办班讲课、以会代训、模拟演练等方式,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重点培训调查方法、技巧、信息报送等内容,切实提升各地流行病学调查工作队的整体能力和水平。市级动物流行病学调查专家组要加强对县(区)培训工作的指导。

  4、健全机制,狠抓落实。各地应当按照本工作方案要求,建立健全流行病学调查、分析评估和工作报告机制,系统、科学、规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各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要细化具体工作方案,认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及时准确报送信息,定期开展分析评估,为动物疫情预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5、总结分析,及时反馈。流行病学调查后,组织实施的机构要认真总结,做好分析评估,及时反馈有关调查信息和检测结果,交换有关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意见,指导被调查单位有效开展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工作。

  

  (联系人:郑新勇;电话:0551-4246907;电子邮件:zfzxy@163.com)。

  

  附件:1.紧急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方案

  2.定点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方案

  3.专项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方案

  (附表1-9请从安徽农业信息网(http://www.ahny.gov.cn)下载)

  

  附件1:

  
紧急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方案

  


  一、目的任务

  (一)界定疫病发生情况,分析可能扩散范围,提出防控措施建议,提高突发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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