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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拉萨市政府
【发文字号】 拉政办发[2011]61号
【颁布时间】 2011-04-26
【实施时间】 2011-04-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470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拉萨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拉萨市冬虫夏草采集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拉萨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拉萨市冬虫夏草采集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拉政办发[2011]6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2011年全区冬虫夏草采集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市冬虫夏草采集管理工作,维护好虫草采集、交易秩序,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拉萨市冬虫夏草采集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果果副市长

  

  副组长:曹 志 明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 俊 博市农牧局局长

  

  成 员:雅林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龚 祖 辉市发改委副主任

  

  高军市财政局副局长

  

  雒 晓 斌市公安局副局长

  

  强巴德勒市民政局副局长

  

  张 战 平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尼玛市林业绿化局副局长

  

  王维市国税局总会计师

  

  王 军 义市工商管理局副局长

  

  赵 新 国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吴 守 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牧局,由白玛德吉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市冬虫夏草采集管理日常工作。

  

  二、采集管理督导组成员

  

  组 长:曹 志 明 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白玛德吉 市农牧局副局长

  

  罗 明 安 市综治办专职副主任

  

  雒 晓 斌 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 战 平 市环保局副局长

  

  强巴德勒 市民政局副局长

  

  王 军 义 市工商局副局长

  

  采集管理督导组主要负责全市冬虫夏草采集交易期间的各项监督检查工作。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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