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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2011年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和西藏和平解放60周年。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努力营造舒适优美的发展环境和人居环境,对于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参加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西藏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奋力实现"十二五"发展的良好开局、加快推进全市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市政府决定在巩固2010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成果的基础上,从今年5月初开始到7月初,在全市范围内大规模开展一次以市场秩序、交通环境、违章建筑、旅游环境、环境卫生为重点内容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思路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和区市党委七届七次全会精神,在巩固业已取得的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努力完成"六城同创"的阶段性目标任务,以清洁、整齐、优美的城乡环境促进经济社会更好更快更大发展,实现我市"十二五"发展良好开局,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90周年、西藏和平解放60周年。 二、工作机构 成立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副书记、市长多吉次珠担任,副组长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文,副市长段高喜、张延清、王晖、马新明、龚会才担任,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市场秩序、交通环境、违章建筑、旅游环境、环境卫生等五个综合整治工作组,每个工作组分别由分管副市长牵头负责综合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落实。各县(区)、各部门也要结合本辖区、本系统实际情况,分别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立即着手开展各项工作。 (一)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文任组长,副市长段高喜任副组长,市工商局牵头,市商务局、市政市容管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监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城关区等配合。 (二)交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由副市长张延清任组长,市公安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运管处、市政市容管委等部门配合。 (三)违章建筑综合整治工作组。由副市长王晖任组长,市国土资源规划局牵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市容管委、公安局、城关区、堆龙德庆县、达孜县等部门和县(区)配合。 (四)旅游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由副市长马新明任组长,市旅游局牵头,市安监局、公安局、工商局、国税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市政市容管委、卫生局、民政局、文化局(文物局)、运管处、食品药品监管局、质监局、公安消防支队、布达拉宫广场管理处等部门配合。 (五)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组。由副市长龚会才任组长,市卫生局牵头,市市政市容管委、环保局、林业绿化局、水利局、工商局、城关区、堆龙德庆县、达孜县等部门和县(区)配合。 三、工作重点 坚持把整治"十乱"(乱摆摊、乱占道、乱倾倒、乱设点、乱搭建、乱开挖、乱挂晒、乱涂画、乱扔撒、乱排放)作为基本要求,在增添设施、夯实基础上下功夫;坚持把风貌塑造作为重要内容,在体现特色、提升水平上下功夫;坚持把典型引路作为有效手段,在示范带动、创先争优上下功夫;坚持把"八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村庄、进家庭、进景点、进寺庙)活动作为有效措施,在提高"三率"(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增强素质上下功夫;坚持把深入开展城乡结合部专项整治行动和推进村容村貌整治、实现"四清五化"(清垃圾、清污泥、清柴堆、清路障,硬化、绿化、美化、净化、亮化)作为重要抓手,在推进工作、攻坚克难上下功夫;坚持把常态整治作为根本保障,在创新机制、完善制度上下功夫,把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 四、工作措施 (一)持续抓好"十乱"整治,全面改善城乡环境。把"十乱"整治作为基本要求,深入整治城区"十乱"现象,抓好农村村容村貌整治,规范城乡居民集中居住区管理,推广和规范物业管理模式,推进整治工作从主次干道向背街小巷延伸,从中心片区向村庄、盲点、死角延伸。严格执行《拉萨市市区门前三包责任制规定》,确保责任书签订到位、责任落实到位,不断提高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水平。继续深化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清除盲点死角,逐步实现整治工作全覆盖、城乡环境一体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