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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江苏省卫生厅
【发文字号】 苏卫医[2011]29号
【颁布时间】 2011-04-19
【实施时间】 2011-04-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478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表彰2010年全省无偿献血先进采供血机构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表彰2010年全省无偿献血先进采供血机构的通知

  (苏卫医〔2011〕29号)


  

  各市卫生局,省血液中心:

  

  2010年全省无偿献全血量133.12万u,比上年增加9.08%;无偿献成分血量70858u,比上年增加10.8%,较好满足了全省医疗机构临床用血量比上年增长6.63%的需求。全省无偿献血占临床用血比例、无偿成分献血比例、自愿无偿献血比例继续保持100%,全面实现临床用血来自无偿献血。

  

  为表彰先进,推进工作,根据我省无偿献血工作和各市(县)本地区无偿献血满足临床用血需要的情况,经研究,决定对市区和县域均能100%满足临床用血需求(包括成分血)的常州市中心血站、连云港市中心血站、盐城市中心血站、徐州市中心血站等进行表彰。希望受表彰的单位要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在今后的无偿献血工作中再创新的业绩。希望全省采供血机构以他们为榜样,采取切实有力措施,深入推进无偿献血工作,保障临床用血需求,为我省无偿献血工作的健康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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