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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重庆市政府
【发文字号】 渝府发[2011]30号
【颁布时间】 2011-04-19
【实施时间】 2011-04-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478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

  (渝府发〔2011〕30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的要求,市政府对2010年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了清理,编制了《重庆市2011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确定收费项目共计323项(含二级收费项目),比2010年减少31项,现予以公布。

  

  凡未公布的收费项目,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擅自征收,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有权拒缴。市财政局、市物价局负责受理社会举报并监督检查。

  

  监督举报电话:67575444(市财政局)、12358(市物价局)。

  

  
二○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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