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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长春市政府
【发文字号】 长府办发[2011]13号
【颁布时间】 2011-04-14
【实施时间】 2011-04-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482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长青街道办事处的通知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长青街道办事处的通知

  (长府办发〔2011〕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二道区城市管理,推进城市化进程,实现村级体制向社区体制转变,推进各项民生工作与城区接轨,经市政府批准,决定在二道区成立长青街道办事处。

  

  长青街道办事处区域界限(原长青村村界)为:北起102国道,南至吉林大路,东起洋浦大街,西至东三环路。总面积5.84平方公里,总人口22387人。

  

  二道区人民政府在实施过程中,要立足稳定,妥善做好人事、财务交接等工作,不断强化街道办事处功能,搞好城市建设与管理。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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