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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
【发文字号】 冀发改基础[2011]389号
【颁布时间】 2011-04-13
【实施时间】 2011-04-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482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关于唐山港京唐港区东南防波堤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关于唐山港京唐港区东南防波堤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冀发改基础〔2011〕389号)


  

  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唐山港京唐港区东南防波堤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唐发改基础〔2011〕51号)和省交通厅《关于唐山港京唐港区东南防波堤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行业审查意见》(冀交函规〔2011〕164号)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减少京唐港区主航道及四港池内航道泥沙淤积,降低主航道口门处横流流速,改善港口通航条件,同时拓展京唐港区发展空间,同意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东南防波堤工程。

  

  二、该工程位于第四港池南岸,包括防波堤工程及隔堤工程。防波堤工程总长9431米,为“l”型布置,其中南侧防波堤长7781米,东侧防波堤长1650米,在四港池南岸形成1066平方公里的封闭围区;与东侧防波堤平行布置建设1条1400米隔堤,将四港池南岸分为2个围区,以减少龙口合龙难度。

  

  三、该工程估算总投资为61903万元,通过申请国家专项资金、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等途径解决。

  

  接批复后,请你市抓紧相关支持性文件编报进度,尽快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二○一一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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