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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江苏省环保厅文明办
【颁布时间】 2011-04-11
【实施时间】 2011-04-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484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江苏省环保厅文明办关于开展纪念建党90周年暨创先争优理论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省辖市环保局:

  

  根据国家环保部《关于开展纪念建党90周年暨创先争优理论征文活动的通知》(环文明委〔2011〕2号)要求, 现就全省环保系统参加纪念建党90周年暨创先争优理论征文活动有关事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

  

  征文主要围绕“创先争优”这一主题,结本单位(部门)实际,总结党建工作创新实践和创先争优活动的经验与做法,特别是在开展特色活动、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工作提升等方面的内容,既可以进行理论上的探索,也可以对成功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及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建议,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提供借鉴。

  

  二、征集方式

  

  征文以单位(部门)或个人名义投稿均可,纸质稿件寄送省环保厅文明办(机关党委),并提供word格式电子版。联系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176号环保厅机关党委;邮编210036;联系人:江宝文;电话:025-86266051。接收征文电子邮箱:jgdw@jshb.gov.cn。

  

  三、征文推选

  

  省厅文明办组织人员对征文进行评审,推荐优秀论文参加环保部征文评选,并在省厅网站选登交流。

  

  四、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把征文活动作为纪念建党90周年暨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载体,加强领导,积极组织参加。各省辖市环保系统报送征文不少于2篇。

  

  2.征文要求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紧扣主题,观点鲜明,结构严谨,重点突出,朴实简洁,富有特色,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

  

  3.征文时间从通知之日起,5月10日截止。

  

  
江苏省环保厅文明办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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