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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宽甸满族自治县政府
【发文字号】 宽政发[2011]17号
【颁布时间】 2011-04-01
【实施时间】 2011-04-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488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2010年度全县打击传销暨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2010年度全县打击传销暨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宽政发〔2011〕17号)


  

  2009-2010年度,我县打击传销工作和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全县22个乡镇所有社区(村)创建活动全部达标。

  为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果,扎实做好今年的打传工作,经研究决定:授予公安局、工商局、宽甸镇政府等13个单位为先进集体;授予薛修伦、赵利、高芳华等17人为先进个人。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要保持荣誉,努力工作,再立新功!

  附件:2009-2010年度全县打击传销暨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〇一一年四月一日

  


  附件:

  
2009-2010年度全县打击传销暨创建

  无传销社区(村)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单位(13个)

  公安局、财政局、工商局、宽甸镇政府、公安局经侦大队、工商局经检大队、公安局城区分局、宽甸镇社区办、宽甸镇安居社区、宽甸镇三江社区、宽甸镇北营社区、宽甸镇府前社区、宽甸镇城厢村

  二、先进个人(17人)

  任 凭 高芳华 王兴国 吴宪明 薛修伦 张淑新

  林春梅 赵玉福 矫恒福 赵 利 袁长军 周云清

  曲志成 丁寿宽 徐永慧 宫 妍 杨日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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