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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校园网站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神农架林区教育局,江汉油田教育集团: 根据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关于开展“全国中小学校优秀网站评选”活动的通知》(教信息中心[2011]3号)精神,结合《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校园网站绩效评估的通知》(鄂教办[2009]5号)要求,经研究,决定适当调整我省中小学校园网站绩效评估程序,统筹安排湖北省“全国中小学校优秀网站”的评选、推选工作。评估的具体组织工作由省教育信息化发展中心(省中小学校园网站绩效评估工作办公室)具体实施。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以及有关单位要按照《2011年湖北省中小学校园网站评估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做好网站评估及推荐工作,以评估活动为契机加快推动我省校园网站建设与应用的步伐。 文件及附件下载请登录湖北省教育厅政务网站“重要通知栏目”( http://gov.e21.cn/),或湖北教育信息网“信息化动态”栏目(http://www.e21.cn)。 二〇一一年四月一日 附件1: 2011年湖北省中小学校园网站评估工作方案 为规范我省中小学校园网站建设,提高学校信息化管理与应用能力,促进网络环境下的信息公开与教育教学发展,制定湖北省中小学校园网站绩效评估暨湖北省“全国中小学校优秀网站评选”推选工作方案如下: 一、评估范围 评估范围为全省中职中专、初中、小学、幼儿园的校园网站。 二、活动组织 1、中小学校园网站绩效评估暨湖北省“全国中小学校优秀网站评选”推选工作由省中小学校园网站绩效评估领导小组领导,评估工作办公室负责实施。评估工作办公室设在省教育信息化发展中心。 2、评估工作分为县级评估推荐、市州评估推荐、省级综合评议三个程序。县、市评估工作采取市州统一组织,县、市逐级评审、推荐上报的方式进行。具体评估及推荐工作由县、市级教育局(县、市中小学校园网站绩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三、评估流程及组织程序 1、县、市组织程序及时间安排 (1)3月,由各市州组织启动县级、市级校园网站评估工作; (2)各市州4月完成本市初中、小学两个系列校园网站评估工作,并于4月30日前按照两类学校分别推荐排名前20%的参评网站参加省级综评; (3)9月1日前完成市州中职中专、幼儿园网站评估工作,并按照两类学校分别推荐排名前20%的参评网站参加省级综评; (4)各市州上报材料为:《湖北省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网站评估市(州)推荐表》(附件2),参评学校填写的《湖北省中小学校园网站绩效评估申请表》(附件3)和“网站建设方案”,由市州教育部门正式发布的市级中小学校园网站绩效评估结果文件及所有参评学校网址(附excel表格格式的评审结果及学校网址)。 2.综合评议组织程序及时间安排 初中、小学网站省级综合评议程序为:4月底开始在湖北教育信息网(e21网站)“湖北学校”频道公示参评信息,5月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议,确定评选结果。 中职中专、幼儿园网站省级综合评议程序为:9月上旬开始在湖北教育信息网(e21网站)“湖北学校”频道公示参评信息,9月下旬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议,确定评选结果。 四、奖项设置 1、参加省级综评的学校将按照每个系列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县、市级评选分别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2、排名前10%的参评学校网站,将颁发2011度湖北省“优秀校园网站”证书。 3、按照评分,对小学组、初中组前五十名授予2011年度“校园网站50强”称号,对中职中专组、幼儿园组前二十名授予2011年度“校园网站20强”称号,并颁发奖牌。 4、通过省级评估的优秀网站及“网站建设方案”将推荐上报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参加全国评选。高中组网站将从“高中校园网站50强”中择优推荐。 5、对于组织力度大、成绩突出的市、州、县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个人将推荐上报参加“全国中小学校优秀校园网站评选活动组织奖”和“全国中小学网站建设先进工作者”评选。 五、相关要求 1、请各市、县教育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对照评估指标体系,认真做好辖区内学校校园网站绩效评估工作。 2、请各市、县及时清理没有建站的学校信息,通过自建、开发或统一申请在“湖北学校网”免费建站的方式,加快推动我省学校校园网站建设与应用的步伐,为下一年度的网站评估工作做好准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