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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2011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对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有效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1年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建安办函〔2011〕9号)和省安委办《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建筑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安办〔2011〕39号)的要求,我厅制定了《2011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2011年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对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安委办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决定在巩固2010年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效的基础上,2011年在全省继续深入开展以预防施工坍塌和高处坠落两类事故为重点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并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通过继续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落实建筑施工、监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措施,防范和减少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逐步提高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 二、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现2011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总体目标:一是全省2011年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事故死亡人数确保不突破省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二是全力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此外,2011年全省施工坍塌和高处坠落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比2010年下降3%。 三、专项整治的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整治范围是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点是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城乡结合部和开发园(区)建设工程以及包括城市轨道交通在内的大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专项整治内容: 1、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的工作情况,重点检查建筑施工、监理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企业和项目领导现场带班等制度情况。 2、预防施工坍塌的重点内容: 一是建筑施工、监理企业贯彻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等文件情况; 二是深基坑、高支模、高层外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以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等施工方案是否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条件进行编制,方案的论证、审批、组织施工等各环节是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到位; 三是对深基坑工程,是否按照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的规定加强对土方开挖、基坑支护、变形监测、临边防护等施工环节的管理; 四是对高支模工程,搭设高支模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安全技术交底是否具有针对性,搭设、验收、使用等环节是否进行检查,混凝土浇筑作业顺序是否合理; 五是对高层外脚手架工程,搭设脚手架材料是否符合要求,架子工是否持证上岗,安全技术交底是否具有针对性,搭设、安全防护是否满足有关要求; 六是对建筑起重机械,负责安装拆卸业务的企业是否具有专业承包资质,建筑起重机械司机、指挥司索、安装拆卸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设备的产权备案、安装、顶升、拆卸、检测、验收、使用和维护保养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 3、预防高处坠落的重点内容: 一是通过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建筑工人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杜绝违章操作、冒险作业; 二是使用合格的安全生产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 三是确保施工现场“四口、五临边”等施工部位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要求进行防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