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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文物局
【发文字号】 办博函[2011]247号
【颁布时间】 2011-05-03
【实施时间】 2011-05-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493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家文物局关于举办2011年度全国铜器类文物鉴定培训班的通知


  

国家文物局关于举办2011年度全国铜器类文物鉴定培训班的通知

  (办博函〔2011〕247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各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处:

  为进一步提高文物进出境审核鉴定工作水平,不断加强文物进出境审核人员队伍建设,同时协助海关执法人员提高文物鉴定专业能力,我局会同海关总署于近期举办全国铜器类文物鉴定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1年6月13日至27日,6月12日报到。

  二、培训地点

  陕西长安雅集酒店(陕西省社会主义学院内)

  三、培训内容

  铜器类文物鉴定

  四、培训对象

  从事文物进出境审核工作的专职人员;

  从事文物执法的海关工作人员。

  五、培训费用

  培训期间食宿费用由我局承担,往返交通费用自理。

  六、培训名额分配

  (一)请海关总署组织推荐20名海关文物执法人员参加本次培训。

  (二)请各省级文物主管部门组织各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及相关专业人员报名参加此次培训。每省(自治区、直辖市)报名人数不得超过2名。

  请于6月5日前将报名表(附后)传真至我局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司社会文物处。

  

  联 系 人:周君生,杜文

  联系电话:010-59881632

  029-85360103,13201598316(陕西)

  传真:010-59881633

  

  附件:2011年全国铜器类文物鉴定培训班报名表

  

  
国家文物局

  二○一一年五月三日

  


  附件:

  2011年度全国铜器类文物鉴定培训班报名表

  

  省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盖章)

  

姓名

性别

年龄

所在单位及职务

工作年限

职称

联系电话及手机

 

 

 

 

 

 

 

 

 

 

 

 

 

 

 

 



  联系人:  电 话:  年 月日

  

  注:此表请于2011年6月5日前传真至国家文物局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司社会文物处,传真号:010-5988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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