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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苏发改中心[2011]128号
【颁布时间】 2011-04-26
【实施时间】 2011-04-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500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调整沧浪新城实验幼儿园项目建设投资额的批复


  

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调整沧浪新城实验幼儿园项目建设投资额的批复

  (苏发改中心〔2011〕128号)


  

  沧浪区发改局:

  

  你局沧发建[2011]36号文及附件已收悉。关于沧浪新城实验幼儿园项目,我委曾以苏发改中心[2005]75号、[2006]84号文分别批复计划任务书和初步设计,项目批准建筑面积8055平方米,投资额1974万元。因项目申报时测算总投资未包含征地拆迁,且项目功能布局有所调整,导致实际投资额超出批准投资额64%,现根据江苏天宏华信会计事务所苏州分所《沧浪新城实验幼儿园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报告》(苏天宏会审字[2009]xc012号),经研究,同意沧浪新城实验幼儿园项目投资额由1974万元调整为323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1719万元、安装工程费141万元、设备费220万元、各类待摊费1150万元。增加的1256万元由沧浪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此 复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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