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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11-04-21
【实施时间】 2011-04-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502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50KVAH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扩建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批复


  

  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的公函》收悉。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规章规定和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50kvah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扩建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深职预评〔2011〕第3号)(以下简称《报告书》)及专家审查意见,准予该项目通过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

  

  对于《报告书》中所提及的有关问题,你公司应按照《报告书》中提出的建议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并加以落实。

  

  该项目属严重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在完成初步设计后,应按照规定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

  

  此复。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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