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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苏发改中心[2011]119号
【颁布时间】 2011-04-20
【实施时间】 2011-04-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503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实施虎丘西路北、规划谢家浜东侧地块旧城改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实施虎丘西路北、规划谢家浜东侧地块旧城改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苏发改中心〔2011〕119号)


  

  市土地储备中心:

  

  你中心苏地储字[2011]43号文及附件收悉。该项目系虎丘地区城乡一体化综合改造子项,根据市政府〔2010〕8、13、16号专题会议纪要精神,经研究,拟同意你中心对虎丘西路北、规划谢家浜东侧地块实施旧城改建。该地块总面积为9万平方米,四至为东至规划虎丘景区用地、南至河道、西至规划谢家浜、北至山塘河,总投资80000万元,所需资金自筹解决。

  

  接文后,请做好规划、环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编制等前期工作,完成后报我委审核批复。同时撤消我委苏发改中心[2010]109号文。

  

  此 复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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