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卫生部、总后勤部卫生部关于公布2010年优质护理服务考核优秀的医院、病房及个人名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厅(局),各军区联勤部、各军兵种后勤部卫生部,总参三部后勤部,总参管理保障部,总装后勤部卫生局,武警部队后勤部卫生部,总后直属卫生单位: 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0年“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考核活动的通知》(卫办医政函〔2010〕1011号),在各地考核并推荐优质护理服务优秀医院、病房及个人的基础上,经复核,卫生部和总后勤部卫生部确定2010年优质护理服务考核优秀的医院为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等76所,考核优秀的病房为卫生部北京医院神经内科(耳鼻喉)病房等361个,考核优秀的个人为中日友好医院消化内科主管护师乔敬等694名。具体名单见附件。 “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开展一年来,全国各级各类医院积极行动,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优质护理服务,涌现出一批成效显著、患者称赞的医院、病房和爱岗敬业、工作努力的护理工作者。考核优秀的医院将开展优质护理服务与改革护理工作模式、增加临床护士配置、全面落实护理职责、调动护士积极性结合起来,扎实推进,注重实效。这些医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病房数量均达到病房总数的60%以上,部分医院已在全部病房开展优质护理服务,获得了患者、社会及政府的肯定和赞誉。考核优秀的病房在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工作中,实施责任制整体护理,为患者提供全面、全程的优质护理服务,成效突出。考核优秀的个人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在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工作中,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受到患者、同行和社会好评。 希望考核优秀的医院、病房和个人谦虚谨慎,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国各级各类医院和广大护理工作者要以优秀典型为榜样,继续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勇于实践,开拓创新,扎实有效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要深入持续地推进优质护理服务,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 1.2010年优质护理服务考核优秀的医院名单 2.2010年优质护理服务考核优秀的病房名单 3.2010年优质护理服务考核优秀的个人名单 卫生部 总后勤部卫生部 二o一一年五月三日 附件1 2010年优质护理服务考核优秀的医院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北京市 1.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2.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3.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4.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 5.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 天津市 6.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 7.天津医科大学肿瘤医院 河北省 8.石家庄市第四医院 9.沧州市人民医院 山西省 10.山西省人民医院 内蒙古自治区 11.内蒙古林业总医院 辽宁省 12.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13.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 吉林省 14.吉林大学第一医院 15.吉林省人民医院 16.四平市中心医院 黑龙江省 17.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上海市 18.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 19.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 江苏省 20.江苏省人民医院 21.南京大学医学院附属鼓楼医院 浙江省 22.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23.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安徽省 24.安徽省立医院 25.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 福建省 26.福建省立医院 江西省 27.江西省肿瘤医院 山东省 28.山东省千佛山医院 29.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 河南省 30.河南省人民医院 31.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32.河南科技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湖北省 33.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 34.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 35.湖北省荆州市中心医院 湖南省 36.中南大学湘雅医院 37.湖南省人民医院 广东省 38.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39.广东省人民医院 40.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 41.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 42.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 43.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海南省 44.海口市人民医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