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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航天特色旅游产业链。利用陕西省航天运载动力、航天发射、航天测控、卫星应用等航天产业链条比较齐全的优势,联合其他国内航天领军单位和部门,依托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成立陕西航天特色旅游服务中心(包含航天博览馆、体验馆、服务中心),打造集航天动力试车、航天发射、航天测控现场参观以及卫星应用业务展示(卫星影院)、太空之旅过程体验于一体的世界一流的陕西航天特色旅游产业链,把航天特色体验旅游产业建成陕西航天工业旅游的特色名片和国家航天爱国主义教育平台。营造良好的航天产业氛围,扩大、增强我省卫星应用产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 (三)建设卫星应用三大支撑平台 陕西宽带卫星通信骨干网。建设西安vsat宽带卫星通信主站,在各地级市、县建设虚拟主站,构建陕西宽带卫星通信骨干网。组织实施卫星数字文化传播等示范应用工程,逐步满足全省范围内ip电话、互联网接入、ip电视、远程教育、应急救援等应用需求。主站扩容后,逐步辐射邻省乃至西北地区。积极引导专业制造商突破关键技术,开发、生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卫星通信核心设备,构建我国首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低成本卫星通信网,推动行业、企业应用,逐步扩大用户群,促进我省卫星通信产品制造业快速成长。 陕西卫星导航应用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陕西卫星导航应用综合服务平台,成为全国卫星导航应用综合服务系统的组成部分。该平台主要包括卫星导航数据处理中心和卫星导航应用综合服务中心。数据处理中心接收原始观测数据,处理提供实时高精度定位、高精度导航应用、区域气象测报等服务;综合服务中心以位置信息为基础,以数据链路为纽带,通过因特网、移动通信网、卫星通信网,提供地图影像、交通路况、搜索救援、气象等基础信息,以及车辆船舶、各类兴趣点、灾害情况等信息服务。利用陕西卫星导航应用综合服务平台,组织实施基于北斗系统的物流车辆监控与管理等示范应用工程,为我省各行业、部门、人员提供跨区域、跨行业信息共享的卫星导航综合应用服务。 陕西卫星遥感应用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陕西卫星遥感应用综合服务平台,主要包括遥感图像接收处理站、气象卫星云图接收处理站、遥感应用产品生产中心和遥感应用服务中心等。以国家高分对地观测系统和测绘卫星系统建设为切入点,建立卫星遥感数据的共享机制,构建以卫星遥感图像获取、接收、处理和应用为核心的各类遥感产品生产和服务产业集群,不断提高卫星遥感数据应用效益和水平,为我省基础地理信息测绘、数字陕西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以及农业、林业、水利、生态环境监测、防灾减灾等提供服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协调机构的统一领导下,统筹协调政策、资金、市场等方面资源,研究解决卫星应用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具体办事机构设在省发展改革委。同时,设立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卫星应用产业发展专业委员会,就我省卫星应用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开展研究和论证,提供决策支撑。 (二)建立多元化投融资体系 充分发挥政府财政资金的扶持和引导作用,省上各类专项资金重点向卫星应用产业创新平台、重大技术研发、产业化项目、重点应用示范工程等倾斜。支持设立卫星应用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带动社会资金投向卫星应用产业。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卫星应用产业的信贷支持。支持条件成熟的卫星应用产业企业在境内外上市、发行债券。 (三)落实国家税收政策 落实国家促进卫星应用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完善鼓励创新、引导投资和消费的税收支持政策。对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列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企业按规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鼓励类产业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在政策规定范围内免征关税。 (四)加强人才培养 发挥我省科教资源优势,积极支持高等院校加快卫星应用领域重点学科和专业的建设,培养适用的专业技术人才。贯彻落实国家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千人计划”,积极实施我省“三秦学者”计划、“百人计划”,引进用好海内外卫星应用领域高层次人才。创造人才发展环境,鼓励各类卫星应用科技人才创业,加强培训、实习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五)营造产业环境 积极争取国家在卫星应用产业方面的各项支持政策,加快建设卫星应用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专业服务机构及各类中介组织,尽快形成卫星应用产业快速聚集、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条件和区位优势。完善卫星应用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依法保障知识产权所有者的权益,支持科研成果在省内转化。加大政府主导的卫星应用产业示范工程重大项目的投资力度,推动卫星应用产业的产品应用示范和早期市场培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