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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部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将选取部分单位,对其治理工作进行检查、评价和验收。 各单位要将2011年“小金库”治理工作总结以及需要调整和补充的相关报表,于2011年12月10日前报部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认真学习宣传,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工作,认真组织学习,及时传达有关精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抓好“小金库”治理工作,落实各项工作要求。 (二)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 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把握工作规律,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和工作程序,切实加强对“小金库”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配备骨干力量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做到“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力度不减、机构不撤、队伍不散。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领导责任,把“小金库”治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认真抓好本单位的治理工作。 (三)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强化综合治理 各单位在组织专项治理工作中,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确保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并注重总结专项治理经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在部署专项治理工作中,要结合实际,协调推进,努力提高治理工作效率。要把专项治理工作与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遏制消极腐败和不正之风在一些领域易发多发势头、“三公消费”治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等相结合,要与纪检监察、审计监督、出资人监管、行业监管等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切实扩大治理工作成效。 (四)坚持政策规定,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继续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以及严惩顶风违纪行为的政策规定。鼓励复查、支持复查,复查发现“小金库”问题及时纠正的,原则上视同为自查自纠,适用从轻、从宽政策,但属顶风违纪的,应区别情况、严肃处理。督导抽查发现的“小金库”问题要从重、从严处理,原则上都要追究责任人员的责任。 部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复查纠正整改情况和处理处罚处分情况,特别是责任人员追究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负责任、走过场的单位,特别是主要领导,要通报批评并依纪严肃责任追究。 (五)注重源头防治,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各单位要按照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把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作为今年的根本任务积极推进。要结合“小金库”检查,从健全法制、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加强监督、注重教育等方面入手,有针对性地出台制度、采取措施、推进改革,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部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强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的调查研究和组织协调。 (六)按时完成工作,及时报送材料 各单位在2011年的“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中,要严格按照《方案》的有关要求组织开展工作,明确各个阶段工作任务和工作重点,并要按照《方案》要求的时限,及时上报各个阶段的报告和报表材料,确保全年治理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实现预期工作目标。 我部在治理“小金库”过程中,将继续落实专项治理举报制度。部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受举报方式如下: 举报邮箱:zhilixjk@miit.gov.cn 举报电话:010-66017880 举报信件邮寄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100804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略) 附件2:公示函参考格式(略) 附件3:承诺函参考格式(略) 附件4:“小金库”全面复查统计表 附件5:“小金库”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统计表 附件6: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统计表 附件7:填表说明 附件8:关于印发《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治金〔2011〕2号)(略) 附件4 “小金库”全面复查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金额:万元
负责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附件5 “小金库”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金额:万元
负责人: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