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南京市教育局
【颁布时间】 2011-04-22
【实施时间】 2011-04-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519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南京市教育局关于举办第六届南京市中小学生旧图书交易节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市直属学校:

  

  为给中小学生搭建一个旧书再利用和变废为宝的交易平台,引导他们养成勤俭节约的良好习惯。根据2011年南京市中小学生“读书节”活动安排,决定举办第六届南京市中小学生旧图书交易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南京市教育局、南京广播电视台

  

  二、承办单位

  

  小哥白尼杂志社

  

  三、活动时间

  

  2011年5月8日(星期日)上午9:00-12:00

  

  四、活动地点

  

  南京科技馆(雨花台区紫荆花路9号)

  

  五、活动内容

  

  1、中小学生可将自己闲置的教辅书籍、旧课外书籍和旧文具、玩具等进场进行交易。活动现场将划分为小学生和中学生两个交易区域;

  

  2、进场交易的中小学生需要自带摊布,自设摊位;

  

  3、活动结束时还未交易的图书等,可由学生及家长本着自愿的原则将其捐至活动现场的捐书台,由主办单位转捐给农村学校。

  

  六、有关事项

  

  1、本着自愿参加的原则。中小学生前往参加交易节活动时,需征求家长意见并经家长同意。小学生需有其监护人陪同或学校集体组织。学生免票,教师出示工作证或教师资格证免票,家长携子女凭十本以上交易图书享受2.5折优惠门票;

  

  2、进场交易的旧图书、文具、玩具等要认真清理,确保交易的物件旧而不污、旧而不破、旧而有益;

  

  3、活动中实行“自由定价、双方协商”的公平方式进行交易;

  

  4、各区县教育局、学校要广泛发动,积极宣传旧图书交易节活动的意义,努力营造浓厚氛围。加强与家长保持沟通与联系,共同教育并引导学生在交易节中学会理财、学会沟通、学会诚信,体会创造价值的乐趣,享受通过自己的劳动带来的快乐,并在活动中获得教益,充分体现本次活动的价值;

  

  5、参加活动的中小学生及家长、带队教师要高度重视安全,确保万无一失,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6、主办单位将在南京电视台教科频道有关栏目播出活动宣传片和移动字幕,并及时报道活动情况。

  

  未尽事宜,请与市教育局宣德处(83639940)、南京电视台教科频道(84631234)联系。

  

  
南京市教育局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