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11-04-21
【实施时间】 2011-05-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520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关于我市2011年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价格标准的通告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及《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根据住宅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并报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调整后我市2011年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价格标准通告如下:

  

  

序号

区域

价格标准

1

罗湖区

21170以下

2

福田区

23200以下

3

南山区

22000以下

4

盐田区

20980以下

5

宝安区(含光明新区)

14830以下

6

龙岗区(含坪山新区)

13570以下



  本次公布的价格标准有效期限为2011年5月1日起至下次标准调整为止。

  

  特此通告。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