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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陕发改运行[2011]634号
【颁布时间】 2011-04-11
【实施时间】 2011-04-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522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获全省煤电运保障工作个人特殊奖的表彰通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获全省煤电运保障工作个人特殊奖的表彰通报

  (陕发改运行〔2011〕634号)


  

  渭南、咸阳、铜川、宝鸡市政府、省电力公司、省煤业化工集团公司、大唐陕西发电公司:

  去年入冬以来,面对省内电煤供应紧张的局面,相关产煤市政府和煤炭、电力、铁路等部门讲政治、顾大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克服种种困难,努力增加电煤供应,确保了全省发电、供热的用煤需求和陕西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为我省经济发展、社会和谐作出了积极贡献。

  省政府充分肯定相关产煤市和煤电运各方在保电煤、保供电、保供热方面所做的工作,已对在煤电运保障工作中表现突出的20个先进单位进行通报表彰。为鼓励先进,我委决定对去冬今春在煤电运保障组织工作中,作出贡献的渭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刘新兴、咸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赵庆明、铜川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尚洪泽、宝鸡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上官吉庆、西安铁路局局长汪亚平、副局长李玉旦、陕西省电力公司总经理吕春泉、副总经理李永莱、省煤业化工集团董事长华炜、总经理高仰才、副总经理张福来、大唐陕西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侯国力等12名同志颁发特别奖证书,并每人给予8000元奖金。

  希望以上同志再接再厉,全力支持煤电运保障工作,领导和带领干部职工发扬勇于奉献、顽强拼搏的精神,一如既往地做好煤电运保障供应工作,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局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一一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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