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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5.12”宣传周期间,各地各部门要组织企业、学校、医院、商场、宾馆、人员密集场所和城乡社区开展火灾、地震、危化品泄漏等灾害的应急、疏散演练。 牵头部门:市和各市、区有关职能部门。 (六)组织灾害隐患和风险排查。 各市、区、各部门结合宣传周活动,深入学校、医院、福利机构、宾馆、厂矿等企事业单位查找灾害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制定落实政策方案,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各城乡社区组织居民开展一次家庭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提高居民家庭预防灾害风险能力。 牵头部门:市和各市、区职能部门按照各自工作职责,负责对所属部门、行业、领域进行排查、整治。 (七)推荐观看《玉树花开》等影视作品。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利用电影院、网络组织观看电影《玉树花开》等涉灾影视作品,增强公众防灾减灾意识,达到关爱生命、珍惜当前和谐社会生活的目的。 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各市、区委宣传部,市和各市、区文广新局。 参与部门:各机关、企事业单位。 (八)组织防灾减灾征文比赛。 以公民自身或身边人灾害风险经历为线索,描述避险自救过程和做法,讲述避险自救感受和避险忠告,分享防灾减灾经验为内容,向社会征集稿件,并进行评奖。 牵头部门:市减灾办。 参与部门:市减灾委成员单位。 (九)推进基层减灾能力建设。 各地要以“防灾减灾日”为契机,深入城乡社区,帮助基层社区开展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基层灾后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完善社区预案,明确灾害来临时社区居民的自救互救措施和应急避险场所,增强社区的综合减灾能力。指导城乡社区组织开展一次针对本社区特点的灾害应急演练活动,提高社区居民避险和自救互救技能。继续深入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在巩固创建成果的基础上,加大工作力度,扩大创建面,建设和培植更多的典型和示范点。 牵头部门:市和各市、区民政局。 参与部门:各乡镇、街道、各城乡社区。 五、活动要求 (一)统一部署,分级负责。 全市“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由市减灾委员会统一部署,市减灾办具体协调,各市、区政府负责本级活动的总体组织,市相关部门做好条线工作指导和市级活动的牵头、参与工作。 (二)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内容详实、切实可行的具体活动方案。本方案中明确的牵头、参与部门要加强联络沟通、协调配合,逐项抓好落实。 (三)认真实施,确保安全。 认真按照本次活动的主题、活动内容和时间要求,开展好各项活动,要加强活动实施中的安全工作,严格执行消防和大型活动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具体实施方案应事先报同级政府办公室备案。 (四)活动总结。 各市、区和各相关部门要认真总结活动成果,形成书面报告,于5月20日前报苏州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地址:苏州市十梓街433号,电话:65111999,电子邮箱:320500@cndr.gov.cn) 六、防灾减灾宣传标语 (一)防灾减灾,共创和谐。 (二)大力宣传普及防灾减灾知识,提高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能力。 (三)推进防灾减灾,构建和谐社会。 (四)落实减灾责任,完善减灾制度。 (五)传播减灾文化,共创人类文明。 (六)防灾减灾,人人有责。 (七)防灾减灾,从我做起。 (八)防灾减灾,利国利民。 (九)防灾减灾,重在行动,贵在坚持。 (十)群策群力防灾减灾,同心同德共建和谐。 (十一)地球是我们的家,防灾减灾靠大家。 (十二)防灾减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十三)防灾连接你我他,安全和谐靠大家。 (十四)防灾减灾人人参与,和谐社会家家受益。 (十五)防灾减灾系万家,关爱生命靠大家。 (十六)安全属于你我他,防灾减灾靠大家。 (十七)手牵手积极防灾减灾,心连心构建和谐家园。 (十八)警钟长鸣抓防范,积极防灾保平安。 (十九)增强防灾减灾意识,提高防灾减灾技能。 (二十)大力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全面提高抵御灾害能力。 (二十一)安全知识进社区,减灾意识入人心。 (二十二)减灾知识进校园,家庭社会更安全。 (二十三)开展社区风险隐患排查,提升社区防灾减灾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