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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湖北省统计局
【颁布时间】 2011-05-04
【实施时间】 2011-05-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527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湖北省统计局关于认真做好全省“三万”活动问卷调查表录入汇总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统计局:

  

  全省“三万”活动问卷调查表汇总结果是全省“三万”活动成果的重要体现,能全面客观反映湖北农村社情民意,事关全省4000万农民群众所思、所忧、所盼,是省委、省政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工作,制定政策的重要依据。为了认真做好全省“三万”活动问卷调查表录入汇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各地要明确一名领导负责此项工作,汇总所需的人力和设备,各地要在当地“三万”办公室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合理调配,确保录入汇总工作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

  

  二、保证进度,按时上报。全省问卷调查表汇总上报时间为5月10止。各地要根据上报时间合理安排工作进度按时上报。各市、州统计局要掌握所属县(市、区)的工作进度,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对工作进度缓慢的地方进行检查督办。

  

  三、各地应首先完成省“三万”办公室下达的调查任务。各县(市、区)自行增加的调查任务,应在完成省级调查录入汇总后再行录入,各地不得因增加调查任务而影响省级调查的汇总进度。

  

  
二〇一一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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