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湖北省统计局
【颁布时间】 2011-05-03
【实施时间】 2011-05-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528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湖北省统计局关于选派人员参加国家统计局第27期县级统计局主要负责人培训班的通知


  

  各市、州、省直管市统计局:

  

  根据国家统计局教育培训工作安排,第27期县级统计局主要负责人培训班将于6月中旬在青岛举办,经省局研究同意,对未参加国家统计局培训班学习的县级统计局主要负责人进行调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未参加国家统计局县级统计局主要负责人培训班学习的县(市、区)统计局局长(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间:6月11日至16日,6月10日报到

  

  地点:青岛邮电疗养院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彰化路4号

  

  前台电话:0532-83995860

  

  三、接站安排

  

  1、根据实际情况,我省采取自行报到的方式前往培训地点。到青岛后的乘车路线:乘飞机的学员可在机场乘机场大巴至终点站海天大酒店下车,换乘31路、501路至彰化路站下车即可到达;乘火车的学员在火车站广场乘501路公交车在彰化路下车即可到达;或乘出租车,机场到青岛邮电疗养院约60元、火车站到酒店约20元。

  

  2、6月10日晚上19:30,拟召开我省参训学员开班前的准备会,请各位参训学员按时参加。

  

  四、具体要求

  

  1、省局要求此期参训对象从还未参加国家统计局培训班的单位(见附表2)中选调,而且要求参训人员必须是县级统计局的主要负责人,已参加国家局培训班的单位不再安排。各地接此通知后,请迅速做好参训人员的报名工作,并以市州为单位统一填报好报名表(见附件3),5月18日前采取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将名单报省统计局人事处。

  

  2、参训人员要安排好本单位工作,按时报到,安心参加培训;培训期间要服从国家统计局组训领导的安排,严格遵守培训班的各项纪律,维护好我省统计人形象;往返途中要注意安全。

  

  联系人:卢 薇、张 宏

  

  联系电话:027-87710211(传真)

  

  email:rsc@hb.stats.cn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日

  


  附件1:

  
全省参加国家统计局第27期县级统计局主要负责人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序 号 选派单位 名额(人数)
  1 武汉市 4
  2 黄石市 2
  3 十堰市 3
  4 荆州市 2
  5 宜昌市 3
  6 襄樊市 3
  7 孝感市 2
  8 黄冈市 2
  9 咸宁市 1
  10 恩施州 2
  11 天门市 1
  


  

  附件2:

  
未参加国家统计局县级统计局主要负责人培训班的县级统计局名单

  


  武汉市武昌区武汉市汉南区

  

  武汉市江夏区武汉市东西湖区

  

  黄石市黄石港区 黄石市下陆区

  

  丹江口市竹溪县

  

  十堰市张湾区荆州市荆州区

  

  荆州市沙市区当阳市

  

  秭归县 宜昌市西陵区

  

  宜城市 南漳县

  

  保康县 云梦县

  

  应城市 麻城市

  

  黄冈市黄州区通城县

  

  利川市 建始县

  

  天门市

  

  附件3:

  
国家统计局第27期县级统计局主要负责人培训班报名表

  


  姓 名  性别  民族  年龄  工作单位及职务  邮编  身份证号  手机号码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