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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财建[2011]180号
【颁布时间】 2011-04-20
【实施时间】 2011-04-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530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接上页]
第十条 奖励资金必须专项用于淘汰落后产能企业职工安置、企业转产、化解债务等淘汰落后产能相关支出,不得用于平衡地方财力。

  第十一条  奖励资金由地方统筹安排使用,但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支持的淘汰落后产能项目须符合本办法第四条和第五条规定。

  2.优先支持淘汰落后产能企业职工安置,妥善安置职工后,剩余资金再用于企业转产、化解债务等相关支出。

  3.优先支持淘汰落后产能任务重、职工安置数量多和困难大的企业,主要是整体淘汰企业。

  4.优先支持通过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  每年12月底前,各地区要按照《关于印发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产业〔2011〕46号)要求,对落后产能实际淘汰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和验收,出具书面验收意见,并在省级人民政府网站或当地主流媒体上向社会公告本地区已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企业名单。

  次年2月底前,省级财政、工业和信息化、能源等部门要将奖励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详见附2)、落后产能实际淘汰情况和书面验收意见等上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同时,要将使用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的企业基本情况、录像、图片等相关资料整理成卷,以备检查。

  第十三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财政部组织对地方落后产能实际淘汰、奖励资金安排使用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第十四条  对有下列情形的,各级财政部门应扣回相关奖励资金,情节严重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规定,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虚报冒领奖励资金的;

  (二)转移淘汰设备,违规恢复生产的;

  (三)重复申报淘汰落后产能项目的;

  (四)出具虚假报告和证明材料的。

  第十五条  对未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及未按规定安排使用奖励资金的地方,财政部将收回相关奖励资金,情节严重的,将对项目所在市县给予通报批评、暂停中央财政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申请资格等处罚,并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第十六条  各级财政部门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可采取先淘汰后奖励、先制定职工安置方案后安排资金、按落后产能淘汰进度拨付资金等方式,加强资金监督管理,确保奖励资金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负责解释,各省(区、市)要依据本办法和当地实际情况制订实施细则,明确奖励资金安排原则、支持重点、支持标准等,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备案。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同时《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7〕873号)废止。

  附:1.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范围

  2.淘汰落后产能财政奖励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表

  

  附1:

  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范围

  
行业2011年2012年2013年
电力  装机容量5万千瓦以上的火电机组
炼铁200立方米及以上高炉300立方米及以上高炉400立方米及以上高炉
炼钢20吨及以上转炉、电炉30吨及以上转炉、电炉30吨及以上转炉、电炉
焦炭炭化室2.5米及以上小机焦炉炭化室3.2米及以上小机焦炉炭化室4.3米(捣固焦炉3.8米)及以上机焦炉
单炉产能5万吨/年及以上炭化炉(兰炭)单炉产能7.5万吨/年及以上炭化炉(兰炭)单炉产能7.5万吨/年及以上炭化炉(兰炭)
未达到准入条件的热回收焦炉未达到准入条件的热回收焦炉产能40万吨及以上的热回收焦炉
铁合金5000千伏安及以上铁合金矿热电炉6300千伏安及以上铁合金矿热电炉6300千伏安及以上铁合金矿热电炉
1500千伏安以下铁合金硅钙合金电炉和硅钙钡铝合金电炉1500千伏安及以上铁合金硅钙合金电炉和硅钙钡铝合金电炉1500千伏安及以上铁合金硅钙合金电炉和硅钙钡铝合金电炉
电解金属锰5000千伏安及以下的整流变压器生产线电解金属锰5000千伏安以上的整流变压器生产线电解金属锰5000千伏安以上的整流变压器生产线
电石单台变压器容量6300千伏安及以上电石炉单台变压器容量12500千伏安及以上电石炉单台变压器容量12500千伏安及以上电石炉
造纸单条年生产能力5000吨及以上的非木浆生产线单条年生产能力3.4万吨及以上的非木浆生产线单条年生产能力3.4万吨及以上的非木浆生产线
年生产能力5000吨及以上的化学木浆生产线年生产能力1.7万吨及以上的化学木浆生产线年生产能力1.7万吨及以上的化学木浆生产线
单条年生产能力5000吨及以上以废纸为原料的制浆生产线单条年生产能力1万吨及以上以废纸为原料的制浆生产线单条年生产能力1万吨及以上以废纸为原料的制浆生产线
水泥窑径2.2米及以上的机械化立窑生产线、窑径2.5米及以上的干法中空窑生产线、1000吨/日以下的干法旋窑窑径2.8米及以上的机械化立窑生产线、窑径2.5米及以上的干法中空窑生产线、1000吨/日以下的干法旋窑窑径3米及以上的机械化立窑生产线、窑径2.5米及以上的干法中空窑生产线、1000吨/日以下的干法旋窑
玻璃30万重量箱及以上平拉(含格法)生产线60万重量箱及以上平拉(含格法)生产线60万重量箱及以上平拉(含格法)生产线
电解铝80千安及以上预焙槽100千安及以上预焙槽100千安及以上预焙槽
酒精 年产3万吨及以上的酒精生产企业年产3万吨及以上的酒精生产企业
味精 年产3万吨及以上的味精生产企业年产3万吨及以上的味精生产企业
柠檬酸环保不达标的生产企业年产2万吨及以上的柠檬酸生产企业年产2万吨及以上的柠檬酸生产企业
铜冶炼密闭鼓风炉、反射炉、电炉炼铜工艺及设备密闭鼓风炉、反射炉、电炉炼铜工艺及设备密闭鼓风炉、反射炉、电炉炼铜工艺及设备
铅冶炼烧结机炼铅工艺及设备已配套建设制酸及尾气吸收系统的烧结机炼铅工艺及设备已配套建设制酸及尾气吸收系统的烧结机炼铅工艺及设备
锌冶炼单日单罐产量8吨及以下竖罐炼锌工艺及设备单日单罐产量8吨以上竖罐炼锌工艺及设备单日单罐产量8吨以上竖罐炼锌工艺及设备
印染74型生产线(包括前处理、染色或印花、后整理)74型生产线(包括前处理、染色或印花、后整理) 
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前处理生产线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前处理生产线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前处理生产线
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后整理生产线(包括拉幅、定形设备)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后整理生产线(包括拉幅、定形设备)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后整理生产线(包括拉幅、定形设备)
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印花生产线(包括圆网或平网印花机)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印花生产线(包括圆网或平网印花机)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印花生产线(包括圆网或平网印花机)
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连续染色生产线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连续染色生产线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连续染色生产线
浴比超过1:10的间歇式染色机浴比超过1:10的间歇式染色机浴比超过1:10的间歇式染色机
化纤5000吨/年及以上粘胶短纤生产线5000吨/年及以上粘胶短纤生产线1万吨/年及以上粘胶短纤生产线
dmf溶剂法氨纶生产线dmf溶剂法氨纶生产线 
dmf溶剂法腈纶生产线dmf溶剂法腈纶生产线dmf溶剂法腈纶生产线
采用锭轴长900mm以下半自动卷绕设备的涤纶长丝生产线采用锭轴长900mm以下半自动卷绕设备的涤纶长丝生产线采用锭轴长900mm以下半自动卷绕设备的涤纶长丝生产线
1万吨/年及以上间歇法聚酯聚合生产线2万吨/年及以上间歇法聚酯聚合生产线3万吨/年及以上间歇法聚酯聚合生产线
制革年加工生皮能力1.5万标张牛皮及以上的生产线年加工生皮能力3万标张牛皮及以上的生产线年加工生皮能力3万标张牛皮及以上的生产线
年加工蓝湿皮能力1.5万标张牛皮及以上的生产线年加工蓝湿皮能力1.5万标张牛皮及以上的生产线年加工蓝湿皮能力3万标张牛皮及以上的生产线


  

  附2:

  淘汰落后产能财政奖励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表

  
行业序号下达淘汰落后产能任务(万吨/万千瓦/万重量箱/千万米/万标张)淘汰企业名称实际淘汰落后产能(万吨/万千瓦/万重量箱/千万米/万标张)淘汰生产线或设备上年度实际产量(万吨/万千瓦/万重量箱/千万米/万标张)淘汰生产线或设备上年度实际消耗能源(吨标煤)上年度实际污染物排放量(吨)实际淘汰时间财政专项资金安排情况(万元)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万元)未使用的专项资金备注
职工安置企业转产化解企业债务其他
so2cod重金属污染物合计中央财政奖励资金地方财政奖励资金安排资金安排职工人数
省级财政市级财政县级财政金额使用方向
合计                     00
一、电力                     00
……                       
二、炼铁                     00
……                       
三、炼钢                     00
……                       
                        
                        
                      00
                      00


  填表说明:1、每户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必须附书面验收意见,并据此填写实际淘汰落后产能、淘汰时间。

  2、财政专项资金安排情况须附地方下达的预算文件。

  3、省级财政部门应严格按照办法规定及有关证明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填写,并以excel报送本表汇总软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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