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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日本歌手中林芽依、马来西亚歌手teoh wen yi、新加坡歌手teo jieling等到广东省演出的批复 广东省文化厅: 你厅粤文审批请[2011]34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广东星海演艺发展有限公司邀请新加坡歌手teo jieling等一行3人、日本歌手中林芽依、马来西亚歌手teoh wen yi,于2011年5月11日至15日到广东省广州市演出。 请举办单位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一一年四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