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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2011年第一季度湖北省省管电厂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情况的通报 各省管电厂: 为贯彻落实环保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环发 [2009]88号)文件精神,确保我省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的有效性,按照《关于开展2011年第一季度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的通知》部署,省环保厅组织省环境监察总队、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和省环境信息中心等单位的核查人员分别对我省十二家省管电厂开展了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现将审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省十二家省管电厂共有39台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除去两台因发电机组停产而无法审核外,第一季度共审核37台自动监测设备。现场比对监测结果和现场核查结果表明,有效性审核情况总体良好,综合评价得分均在80分以上,合格率为100%。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荆门热电厂6、7号机组,华能武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号机组,国电长源荆州热电有限公司2号机组,湖北西塞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1号机组,湖北华电襄阳发电有限公司4号机组等6个机组自动监测设备有效性审核情况比2010年第四季度有较大的改善;现场维护、检查和记录做得较好的电厂有湖北能源集团鄂州发电有限公司和国电长源第一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和自检报告做得较好的电厂有华能武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阳逻电厂);本季度运维工作做得较好、较规范的运行商是北京雪迪龙自动控制系统有限公司。 各电厂综合评价结果如下: 1.华能武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阳逻电厂)6台机组综合评价得分为89分; 2.国电长源第一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青山电厂)2台机组,其中11号机组因停产原因不具备审核条件,12号机组综合评价得分为88分; 3.湖北能源集团鄂州发电有限公司4台机组综合评价得分为86分; 4.湖北西塞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3台机组综合评价得分为90分; 5.华润电力湖北有限公司2台机组综合评价得分为94分; 6.汉川电厂4台机组综合评价得分为87分; 7.国电长源荆州热电有限公司2台机组综合评价得分为86分; 8.湖北华电襄阳发电有限公司6台机组综合评价得分为88分; 9.宜昌东阳光火力发电有限公司2台机组综合评价得分为86分; 10.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荆门热电厂4台机组综合评价得分为89分; 11.黄冈大别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台机组综合评价得分为89分。 12.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黄石热电厂共2台机组,其中209号机组因停产原因不具备审核条件,210号机组综合评价得分为89分。 2011年第一季度湖北省十二家省管电厂共39台自动在线监测设备,除两台设备因停产不具备审核条件外,其它37台设备均基本通过有效性审核,审核通过率为100%。 二、现场核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电厂没有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对污染源在线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校准,只有简单的表格和台帐记录。 2.部分电厂cems安装位置不符合“前四后二”的技术要求。 3.部分电厂的标气不齐全。 4.有些电厂没有落实省环境监察总队验收时提出的整改意见。 三、工作要求 1.各电厂要高度重视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根据环保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环发 [2009]88号)文件的要求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完成设备的自检报告,对本次核查小组提出的整改意见进一步完善落实,保证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的运转率、数据的传输率达到国家要求。 2.我省5家自动在线设备建设运行商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对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进行运行和维护,保证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的正常运转。 3.对于发生故障的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各电厂和运行商必须在48小时内予以修复,48小时内不能修复的,应采取手工监测方式向环保部门报送监测数据。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