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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其他加分项 (一)连续享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每多享受1年加计0.5分。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起始时间以市住房保障部门审批通过时间为准。中间有间断的,按照最新审批通过的时间算起。 (二)连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每多享受1年加计0.5分。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起始时间以民政部门最后一次颁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时间为准。 (三)连续被认定为石家庄市特困职工的家庭每多1年加计0.5分。计算起始时间以市总工会最后一次颁发《石家庄市特困职工优待证》的日期为准。既有《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又有《石家庄市特困职工优待证》的家庭,按分数高的一项计分,但不能重复计分。 (四)孤寡老人(65周岁以上,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每户增加5分。 (五)残疾人家庭提供残疾证,凡家庭成员中有属于一级残疾人的,加5分;属于二级残疾人的,加4分;属于三级残疾人的,加3分;属于四级残疾人的,加2分。一个家庭有多个残疾人的,对应相应残疾等级累计加分。 (六)申请家庭有一个或多个患重大疾病的,若能提供5年内的三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详细证明材料,每户增加5分。(25种重大疾病见附件2) (七)属烈士遗属、优抚对象并能提供民政部门证明的,每户加计5分。 以上各项评分年限均按虚年计算。 附件2 行业标准的25种重大疾病 一、恶性肿瘤 二、急性心肌梗塞 三、脑中风后遗症 四、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五、严重ⅲ度烧伤 六、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七、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八、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 九、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十、良性脑肿瘤 十一、严重阿尔茨海默病 十二、严重帕金森病 十三、严重脑损伤十四、瘫痪 十五、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 十六、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十七、双目失明 十八、多个肢体缺失 十九、主动脉手术 二十、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二十一、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二十二、双耳失聪 二十三、语言能力丧失 二十四、心脏瓣膜手术 二十五、深度昏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