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深卫人发[2011]303号
【颁布时间】 2011-04-28
【实施时间】 2011-04-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535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深圳博爱医院申请变更主要负责人的批复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深圳博爱医院申请变更主要负责人的批复

  (深卫人发〔2011〕303号)


  

  深圳博爱医院:

  

  你院提交的关于变更主要负责人的申请材料收悉。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经核实申请材料后,我委同意深圳博爱医院的主要负责人由“马如彪”变更为“张莉莉”。

  

  请你院在本批复之日起一个月内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到我委办理变更注册登记手续。

  

  此复。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