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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太原市政府
【发文字号】 并政办发[2011]25号
【颁布时间】 2011-04-08
【实施时间】 2011-04-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545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中博会综合保障环境整治职责任务分解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中博会综合保障环境整治职责任务分解的通知

  (并政办发〔2011〕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引深城乡清洁工程,确保中博会综合保障环境整治工作落到实处,现将中博会保障工作领导组下设环境整治工作组职责任务分解通知如下:

  一、综合协调及环卫整治组

  牵头部门:市清洁办,组长:朱茂生,成员:由市文明办、市城乡规划局、市园林局、太原铁路局、太原公路分局、高速公路太原分公司等单位及各区政府分管领导。

  主要职责任务:细化任务分工,编写工作简报,整理撰写有关材料,综合协调环境卫生整治、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维护,指导协调重点区域市容环境综合保障等。

  

  二、规划设计及广告整治组

  牵头部门:市城乡规划局,组长:郭治明,成员:市城乡管委、相关设计单位、各区政府分管领导。

  主要职责任务:负责“龙城大街、滨河东路、滨河西路”和重点工程指定路段区域街景设计,全市广告整治统筹协调,各区“十纵十横十片”重点整治及其它精品打造区域方案审核、设计审定、指导协调等。

  

  三、施工督导及市政设施整治组

  牵头部门:市城乡管委,组长:王建勋,成员:市城乡规划局、市公安局、市市容环卫局、市旅游局及各区政府分管领导。

  主要职责任务:指导协调各区重点整治、精品打造、街容整修、立面整饰,查处占道经营、店外经营、乱摆摊点行为,牵头抓好星级酒店周边道路、重点道路、相关街巷改造和市政公用设施的整修清洁,加强各类施工工地环境整治监管等。

  

  四、质量监督及重点工程建设组

  

  牵头部门:市住建委,组长:孙荣琨,成员:相关单位人员。

  主要职责任务:对 “一区两港三路四桥”精品打造和 “十纵十横十片”重点整治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验收,按工程进度高质量完成祥云桥、南中环桥、跻汾桥、长风桥亮化美化和长风商务区等与中博会有关的重点工程建设,搞好市容环境管理,统筹实施新开工重点项目,并按时完成。

  

  五、园林绿化整治组

  牵头部门:市园林局,组长:王忠,副组长:市园林局有关领导和各区政府分管领导,成员:市园林局和各区园林单位负责人。

  主要职责任务:督促统筹全市园林景观整治、绿地树木管护,加强绿地施工作业监管,中博会期间重点路段、区域鲜花摆放等。

  

  六、资金审核保障组

  牵头部门:市财政局,组长:梁争平,成员:市财政局、市政府采购中心相关人员。

  主要职责任务:保障中博整治和城乡清洁工程工作经费,审核拨付市直相关部门承担的整治经费,安排落实城乡清洁工程补助奖励资金,对整治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核监督,及时采购城乡清洁工程所需物资设备。

  

  七、交通整治及治安保障组

  牵头部门:市公安局,组长:胡越峰,副组长:尹喜平。

  主要职责任务:规划市区交通,加强机动车、自行车、行人交通管理执法,整治兜售物品、散发广告、沿路乞讨等道路乱象,完善维护交通标志、设施,做好交通安全保障工作。

  

  八、宣传报道及氛围营造组

  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组长:孟德东,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和市城乡规划局相关领导。

  主要职责任务:负责中博会及城乡清洁工程整治宣传报道工作。

  

  九、监督检查组

  

  牵头部门:市监察局,组长:任晓峰,副组长:市委组织部、市市容环卫局、市审计局相关领导。

  主要职责任务:监督检查全市整治工作,对工作不力、进展迟缓、问题突出的单位和人员实施问责,依法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二○一一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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