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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淮南市政府
【发文字号】 淮府[2011]37号
【颁布时间】 2011-04-07
【实施时间】 2011-04-0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545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市政府机关政风建设先进单位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及群众满意的基层站所的通报


  

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市政府机关政风建设先进单位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及群众满意的基层站所的通报

  (淮府〔2011〕37号)


  

  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0年,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以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基础,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大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促进部门和行业作风转变,取得了明显成效。在2010年度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中,涌现了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典型。根据市政府2010年度政风评议工作方案,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下列单位进行通报表彰:

  

  一、政风建设先进单位(5个)

  

  市地税局、市环保局、市国税局、市财政局、市人防办;

  

  二、行风建设先进单位(5个)

  

  淮南供电公司、工行淮南分行、淮南二中、市妇幼保健院、淮南电信分公司;

  

  三、群众满意的基层站所(6个)

  

  市公安局田集派出所、市地税局潘集区分局芦集税务所、淮南市潘集区国家税务局、市国土资源局上窑国土资源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古沟工商行政管理所、潘集区平圩镇卫生院。

  

  希望上述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戒骄戒躁,再创佳绩。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先进典型为标杆,认真总结经验,深入查找不足,切实改进作风,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0一一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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