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海南省政府
【发文字号】 琼科函[2011]209号
【颁布时间】 2011-05-08
【实施时间】 2011-05-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554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开展2009至2010年度海南省软科学研究机构统计调查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开展2009至2010年度海南省软科学研究机构统计调查的通知

  (琼科函[2011]209号)


  

  各有关从事软科学研究的单位:

  

  按照国家科技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09至2010年度全国软科学研究机构统计调查的通知》(国科办〔2010〕87号)要求,为了配合做好该项工作,我厅负责组织调查全省从事软科学研究机构的基本情况,汇总后向国家科技部上报。现将全国软科学统计调查的《软科学统计调查工作有关情况说明》、《软科学研究机构统计报表》(可从网站下载www.dost.hainan.gov.cn)发给你们,请抓紧时间填写,并于2011年5月17日前将填好的统计报表加盖单位公章报送我厅,同时把电子文档发到指定邮箱。

  

  联 系 人:林 梅; 联系电话:65339793

  

  电子邮箱:hncxfw@126.com

  

  地址:海口市海府路89号省科技厅办公大楼108室

  

  
二〇一一年五月八日

  


  附件1:

  
软科学统计调查情况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二○一○年十二月

  


  

  

  
目录

  


  一、软科学统计调查工作说明

  二、分类及代码

  1.研究课题分类及代码

  2.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代码

  3.国务院各部、委、局及其机构名称代码

  

  一、软科学统计调查工作说明

  

  软科学研究是以实现决策科学化和管理现代化为宗旨,以推动经济、科技、社会的持续协调发展为目标,针对决策和管理实践中提出的复杂性、系统性课题,综合运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工程技术的多门类多学科知识,运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系统分析和论证手段,而进行的一种跨学科、多层次的科研活动。软科学研究在我国科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促进国民经济发展、深化体制改革、推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和现代化做出了重大贡献。

  为全面掌握我国软科学研究的基本情况,加强对软科学研究的指导和服务,促进软科学的学科建设与发展,科学技术部每两年一次对国内软科学研究做统计调查。本次为2009至2010年度的统计调查。

  该调查统计使用全国科技统计的指标、概念、定义以及基本框架结构,尽量采用国内通用规范,调查统计的结果将概略地表述出我国软科学研究的投入、活动和产出情况,即表述我国各级政府部门属软科学研究机构的人员、科研课题、研究成果、研究经费的概况及其在国民经济各行业、地理区域的分布。

  调查统计范围为:中央、国务院各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地区(市)党委、政府和各部门所属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所属的从事软科学的全民所有制研究机构,以及从事软科学研究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企业等独立机构。

  对软科学研究活动的界定:

  软科学研究是一种综合性的研究活动。在现阶段,软科学的研究范围主要涉及科技与经济、社会、自然界协调发展的战略、政策、评价、预测、规划、管理、科技立法,以及重大项目可行性论证及技术经济分析等方面的问题;软科学研究对经济、科技、社会发展实践中所遇到的各种复杂的决策、组织和管理问题,从各个方面、不同层次在总体上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其内在联系、发展规律和运行机制,进而提出解决问题的各种途径、方案、措施和对策。软科学研究是以实现决策科学化和管理现代化为宗旨,以推进经济、科技、社会的持续协调发展为目标,以充分发展人类聪明才智为根本,而进行的一种跨学科、多层次、全方位的综合性科研活动。软科学研究的主要目的是为各级管理与决策部门提供咨询服务;软科学研究方法的主要特点是在充分调查研究、掌握数据资料的基础上,进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系统分析和论证。

  

  对软科学研究机构的界定:

  1.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所属的从事软科学研究的研究机构。

  2.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所属的从事研究开发的机构内下设的软科学研究机构(如院属所、研究中心或所属分所)。

  3.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所属的并部分从事软科学研究工作的研究开发机构、情报与标准研究所。

  4.省、直辖市、自治区、计划单列市及地级市所属从事软科学的研究机构。

  5.省、直辖市、自治区、计划单列市及地级市所属的并部分从事研究开发及情报标准研究机构。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