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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杭州市政府
【颁布时间】 2011-05-06
【实施时间】 2011-05-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554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试鸣防空防灾音响警报的公告(2011)


  

  为保持防空防灾警报的灵敏、有效,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防空防灾意识,提高人民群众应对突发灾害的能力,根据《浙江省防空防灾警报试鸣制度》的相关规定,定于2011年5月12日(防灾减灾日)上午10时00分至10时44分,在全市试鸣防空防灾音响警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与信号

  (一)防空警报:

  1、10时00分至10时03分试鸣预先警报。信号为: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时间三分钟。

  2、10时10分至10时13分试鸣空袭警报。信号为:鸣6秒,停6秒,反复十五遍,时间三分钟。

  3、10时20分至10时23分试鸣解除警报。信号为:连续鸣响,时间三分钟。

  (二)防灾警报:

  1、10时30分至10时33分试鸣防灾警报。信号为:鸣60秒,停30秒,反复二遍,时间三分钟。

  2、10时40分至10时44分试鸣防灾解除警报。信号为:连续鸣响,时间四分钟。

  二、在警报试鸣期间,市人防办(民防局)将在杭州电视台综合频道(htv-1)、杭州人民广播电台(调频89)实时发放防空防灾警报信号。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将向杭州地区的部分手机用户发放防空防灾警报信息。全市市民的生产、生活及一切社会活动照常进行。

  特此公告

  

  
杭州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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