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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11-05-06
【实施时间】 2011-05-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555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深圳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及2012年度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11年度深圳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及2012年度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现已开始(有关申报指南详见市科工贸信委网站,网址: http://stias.szsitic.gov.cn/resstias/userfiles/file/zhinan/guisignedguide.html),请各相关单位积极申报。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国家科技部创新基金管理中心的要求及参照其它省市的做法,2011年度深圳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的申报条件和评审规则将参照国家的标准执行。同时,拟申报2012年度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的企业必须先申请2011年度深圳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获得我市立项支持后方可作为2012年度国家创新基金的备选项目被推荐至国家创新基金管理中心。

  

  二、已获得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立项,仍在项目执行期内,且项目尚未通过验收的企业不能申报;2011年新注册成立的企业不能申报。

  

  三、申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须提供国家相关部委认可机构出具的查新报告复印件(验原件),若获得立项并被推荐至国家创新基金管理中心时须提供该查新报告的原件。

  

  四、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的网络填报截止时间为2011年5月25日,书面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11年5月27日,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于波,电话:82002074。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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