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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11-05-06
【实施时间】 2011-05-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555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家电以旧换新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


  

  各区经促局(新区经服局):

  

  根据商务部、财政部和环境保护部近期下发的 《关于进一步规范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商商贸函〔2011〕210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家电以旧换新的监管,拟定于5月在我市开展一次为期一个月的家电以旧换新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通知》要求专项检查行动由商务主管部门会同财政、环境保护部门联合开展。5月上旬,我委将会同市财政委、人居环境委对我市销售企业和回收企业网点进行检查。各区经促局(新区经服局)也应会同区财政部门开展此次专项检查。

  

  二、各区专项检查重点是:中标销售企业销售新家电是否真实,中标销售网点人员是否参与倒卖废旧家电、回收凭证。请各区经促局使用好家电以旧换新专项工作经费,结合日常监管,采用抽检、电话回访等多种形式部署专项检查行动。

  

  三、我委将委托专业审计机构对《通知》要求的检查重点进行专项审计。请各区经促局给予配合。

  

  《通知》要求各地在5月25日前向商务部报送专项检查报告。因此,请各区经促局(新区经服局)在5月20日前以电子版报送专项检查开展情况的简报(shenzy@szsitic.gov); 6月10日前报送书面检查报告。联系人:沈卓蕴,电话:82107982。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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