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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辽宁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提升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能力,增强城市核心竞争力,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步伐,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贯彻落实《辽宁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着力突破一批重点领域的关键核心技术,大力推进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化和产业化,努力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强的优势产业群,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能力,为建设创新型城市、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 二、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0 年,社会公众知识产权意识显著增强,全市自主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在主导产业、优势领域创造出一批支撑创新型城市建设、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自主知识产权。 (二)阶段性目标。 1.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逐年稳定增长。2011 年专利申请达到920 件,专利授权475 件;2015 年专利申请达到1250 件,专利授权 645 件;保持发明专利申请量持续较快增长,力争年增长率保持在10%以上。2011 年发明专利申请达到630 件,2015 年发明专利申请达到925 件。支持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在境外申请专利。 2.商标注册申请量稳定增长。到2011 年,注册商标总量达到2100 件,省著名商标达到70 件,中国驰名商标达到5 件;到2015 年,注册商标总量达到2500 件,省著名商标达到110 件,中国驰名商标达到7 件。 3.农业植物新品种授权量持续增加。到2011 年,农业植物新品种授权量达到24 件,到2015 年,农业植物新品种授权量达到30件。 4.地理标志产品经营管理水平大幅度提高。提高我市现有的地理标志产品的质量,扩大生产规模,推进地理标志产品实现产业化。 5.参与制定新技术标准能力明显提高。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标准,培育一批运用自主知识产权参与国际和国内标准制定的企业。2011 年参与完成制定、修订国家和行业标准3 件,到2015 年参与完成制定、修订国家和行业标准15 件,积极推进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三、重点任务 (一)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能力。 1.促进重点产业自主知识产权创造。围绕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石油化工和精细化工等支柱产业,创造一批关键核心技术的发明专利,培育一批省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与名牌产品,引导国际商标注册,争创国际品牌,加速将技术和产品优势转化为知识产权优势,增强主导产业发展支撑能力。 2.促进企业知识产权创造。以重点产业中的高新技术企业和规模以上骨干工业企业为重点,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创建工程,指导企业制定知识产权战略,加强政策、资金支持,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核心技术、竞争力与辐射带动能力较强的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企业集团,打造知名品牌。以科技型中小企业为主体,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扶持工程,指导企业运用知识产权手段,发挥产业集群基础力量的作用,实现“小发明,大市场”。 3.提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引导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工作机制与管理制度,深化考核制度改革,把知识产权量化指标纳入到技术职务晋升、业绩考核、收益分配的评价考核体系中,调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创造知识产权的积极性。积极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面向我市企业建立产学研战略联盟,开发一批关键性、前沿性的新技术、新成果,并实现知识产权化,使其成为提升我市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依托。 4.加强植物新品种权和特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扶持植物新品种培育,推动全市育种创新成果转化为植物新品种权,支持形成一批拥有植物新品种权的种苗单位。积极普查地理标志产品资源,大力推进我市具有地方特色的产品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扶持我市地理标志产品实现产业化。加强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艺的知识产权保护。 5. 激励群众性发明创造。大力弘扬创新精神,深入开展小发明、小创造等活动,组织开展优秀专利发明人、技术革新能手评选以及青少年发明创造竞赛等,推动群众性发明创造活动广泛开展,激发全社会发明创造热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