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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天津市政府
【发文字号】 津政办发[2011]50号
【颁布时间】 2011-04-26
【实施时间】 2011-04-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571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拟定的《2011―2015年天津市技术防范网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四)加强运营维护管理,提高完好使用水平。

  1.完善"技防网"管理运行机制。建立健全涵盖系统运行、维护、值守、处置的管理机制,指导建立区域报警服务中心,建立专业的值班值守和维护队伍,确保系统24小时完好运转。加强系统安全管理,规范用户安全认证、授权管理和操作使用。强化技防系统运行维护,系统完好使用率2011年达到70%,2012年达到80%,2015年达到90%。

  2.提升社会技防资源管理使用水平。依法开展技防系统监督检查,定期组织对金融、学校、医院等重点单位、要害部位已建技防系统实施技术检验,社会技防系统完好使用率2011年达到50%,2012年达到60%,2015年达到80%。创新和延伸技防管理工作,推行社会化监控报警服务,满足公安工作实战需要和社会管理需求。

  (五)深化技防系统应用建设,增强服务实战效能。

  1.拓展应用领域,推进技防系统全面应用。深化技防系统在指挥决策和治安防控中的应用,将"技防网"纳入指挥巡防体系,实现现场巡逻和网上巡视的全面联动,以及"技防网"和"警防网"、"民防网"的有机结合。加强技防系统在侦查破案、打击犯罪和管理社会方面的应用,加强信息研判预警,及时总结新的技战法并形成体系。开展技防系统在服务社会管理方面的应用,实现跨行业、跨部门信息资源共享,为市容园林、交通、公安消防等部门提供远程监控、早期预警等服务。

  2.引进开发关键技术,促进技防系统深度应用。开展报警监控关键技术应用,注重使用行为识别、模糊图像处理等技术,构建可溯源车辆行驶轨迹的全方位立体化的巡控网络,逐步提高报警与监控系统的智能化水平。研究开发基于gis/gps/rfid/视频技术的移动目标定位、追踪管理系统,构建覆盖全市各领域的信息共享联动网络,保持"技防网"技术领先优势。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区县人民政府要将"技防网"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规划,统筹组织实施。各级公安机关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门要把"技防网"建设列入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精心组织实施。

  (二)宣传发动,推进落实。各级公安机关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门要面向社会大力宣传"技防网"建设、应用成效,提高全社会参与"技防网"建设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建设氛围。组织开展"技防网"示范达标建设,继续将"技防网"建设纳入对各区县、各系统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调动各单位工作积极性。

  (三)落实资金,保障建设。要把"技防网"建设作为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财政分级负担、谁主管谁负责、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将"技防网"的建设、运行和维护经费纳入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重点要害单位年度预算,根据财力水平和实际工作需要予以保障。对于用于全市性和区域性公益事业的"技防网"建设、运行和维护资金由市和区县财政及有关部门承担;用于重点单位、要害部位和人民群众自身防范的"技防网"建设由受益单位和受益人出资。各有关部门要多形式、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技防网"建设。

  

  
天津市公安局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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