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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北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 冀价管[2011]16号
【颁布时间】 2011-04-20
【实施时间】 2011-01-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576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河北省物价局关于鹿泉市曲寨热电厂1号发电机组执行脱硫电价的批复


  

河北省物价局关于鹿泉市曲寨热电厂1号发电机组执行脱硫电价的批复

  (冀价管〔2011〕16号)


  

  石家庄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鹿泉市曲寨热电厂脱硫电价的请示》收悉。鉴于鹿泉市曲寨热电厂1号机组已取得《河北省新(改、扩)建火电厂燃煤机组烟气脱硫设施竣工运行核准书》。根据国家电价政策的有关规定,同意鹿泉市曲寨热电厂1号机组(5万千瓦)自2011年1月24日起执行脱硫电价,即每千瓦时0.3868元。

  

  
二о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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