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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浙江省政府
【发文字号】 浙政办发[2011]31号
【颁布时间】 2011-04-15
【实施时间】 2011-04-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578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浙江省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出口基地)培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浙江省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出口基地)培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浙政办发〔2011〕31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提升外贸发展质量和水平,经省政府同意,决定成立浙江省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出口基地)培育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龚正(副省长)

  副组长:夏海伟(省政府副秘书长)

  金永辉(省商务厅厅长)

  成 员:薛小杭(省财政厅副厅长)

  陈如昉(省商务厅副厅长)

  沈强(省地方统计调查局局长)

  曾马凯(杭州海关副关长)

  戴永华(浙江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商务厅,陈如昉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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