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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东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 粤价[2011]103号
【颁布时间】 2011-05-09
【实施时间】 2011-05-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585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开展2009―2010年度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成本监审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六)年耗药剂总量应按要求对主要药剂品种和用量一一列明,若表格留出的空格不够,可适当增加,亦可另附表说明。

  (七)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投资收益。

  (八)车辆费是指被监审单位汽车路桥、保管、燃油、维护等费用,但不应包括污泥处理运输费用。

  

  附件3:

  
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单位需提供资料清单

  


  以下相关报表及资料请提供复印件,所有纸质资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有电子版的请一并提供:

  一、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成本费用监审表

  二、内部管理资料

  (一)企业的基本概况资料(简述单位历史概况、所属行业、经营范围、生产经营情况)。

  (二)企业定员相关批文。

  (三)企业组织机构图及各部门工作人员人数。

  (四)企业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方面制度、规定。

  三、会计核算及财务资料

  (一)企业单位:2009、2010年度会计决算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主营业务收支明细表、生产成本及费用明细表、期间费用明细表)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说明。

  (二)事业单位:2009、2010年度会计决算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决算表、收入决算表、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项目支出明细表)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说明。

  (三)年度纳税申报表

  四、其他资料

  (一)污水处理单位成立的相关批复。

  (二)单位投资立项的相关批文。

  (三)各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缴费比例和基数的有关政策文件依据和相关资料。

  (四)固定资产及折旧分类明细表,监审年度固定资产报废、转移情况。

  (五)所填报监审表的成本费用分摊说明。

  (六)2009年12月、2010年12月工资汇总表。

  (七)2009、2010年度科目余额表(至最末级)。

  (八)2009、2010年电费发票各三份。

  (九)2009、2010年污水处理月统计量表。

  

  附件4:

  
地级以上市抽查名单

  


  深圳市

  汕头市

  东莞市

  阳江市

  茂名市

  肇庆市

  清远市

  揭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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