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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西安市政府
【发文字号】 市政发[2011]36号
【颁布时间】 2011-05-05
【实施时间】 2011-05-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587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市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市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市政发〔2011〕3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切实做好我市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工作,市政府决定建立市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召集人: 朱智生 副市长

  成 员: 张 旗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铁泉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

  兰士伟 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新法 市发改委副主任

  胡建新 市国资委副主任

  李军昌 市工商局副局长

  王 凯 西安供电局副局长

  关相林 市文化广电出版局副局长

  毛庆阳 电信西安分公司副总经理

  曹 军 移动西安分公司副总经理

  夏双林 联通西安分公司副总经理

  吴彦军 大唐灞桥热电厂副厂长

  刘 成 中国人民解放军61345部队总工程师

  市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副局长兰士伟同志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市公安局经保支队支队长蒋建予同志担任。

  各部门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强力推动建立“三电”设施安全保护长效工作机制。

  原市“三电”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自此文发布之日起自行撤销。

  

  
西安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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