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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推进软件使用正版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推进软件使用正版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五月四日 西安市推进软件使用正版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办、省办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相关工作的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我市软件使用正版化工作,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软件产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基础性、战略性产业,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保护和使用正版软件,清理和抵制盗版软件,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和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促进软件产业发展的重要保证,也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重点。各级政府机关要充分认清使用正版软件对于保护知识产权、促进软件产业发展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树立政府机关良好形象的重要意义,带头使用正版软件、抵制盗版软件,确保在政府机关全面使用正版软件。各区县、各部门要将使用正版软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是保证本单位软件使用正版化的第一负责人。市级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由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正版化办公室)负责推进,在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分管局长担任,办公室成员由相关单位的业务处室负责人担任,加强对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组织领导和监督。 二、分步实施,扎实推进 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要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市政办发〔2011〕52号)精神,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市级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于2011年9月底前完成使用正版软件的自查与整改工作; 各区县政府于2011年10月底前完成使用正版软件的自查与整改工作。具体推进工作分四步进行: (一)调查摸底阶段。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要认真开展自查工作,自查的主要内容为:现有计算机的种类、数量,已有正版软件的种类、数量,需要购买正版软件的种类、数量(自查统计表见附件,自查统计表和电子表格请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官网www.xawgxj.gov.cn 上下载,同时填报excel电子表格)。自查统计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市正版化办公室将对统计上报情况进行抽查,对上报数字不实的单位将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市级机关各部门要明确本单位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联系人和联络方法,并与自查统计表一并上报;自查统计表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批并加盖公章后,于2011年5月20日前报送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同时上报电子版,电邮为:hxh@xa.gov.cn (二)招标采购阶段。各级“正版化办公室”要认真做好正版软件的采购工作。市级机关各部门所需的正版软件由市正版化办公室根据市工业与信息化委员会针对统计情况和实际需求所提出的正版软件采购内容、采购预算分析和采购建议,报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按照“统一预算、集中采购、分别配给”的原则,由市财政局负责落实采购所需经费,市正版化办公室委托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各区县政府机关要在认真核实的基础上,编制通用办公软件需求计划,报同级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财政部门安排所需经费,按有关规定实行政府采购。市级机关采购工作于2011年7月29日前完成;各区县政府采购工作于2011年8月12日前完成。 (三)检查验收阶段。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市工业与信息化委员会、市财政局、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将组织联合检查组,于2011年9月、10月开始,分别对市级机关各部门和各区县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情况和软件资产管理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于检查验收不合格的,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将予以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完成,并上报市政府;对因使用非正版软件造成重大影响的,要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