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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审计署
【发文字号】 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2011年第11号
【颁布时间】 2011-05-13
【实施时间】 2011-05-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590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2011年第11号--关于20个省有关企业节能减排情况审计调查结果的公告

[接上页]


  审计调查指出上述问题后,发展改革委开展了对钢铁违规项目的专项核查工作。相关地方和企业也积极对其他违规扩大产能问题进行整改,已处理10名责任人。截至2011年3月底,39户企业已完善或正在申报931.5万千瓦装机容量火电项目的审批手续;72户企业已采取等量淘汰、完善审批手续等方式,纠正违规建设炼铁产能5086.05万吨、炼钢产能6120.77万吨、轧钢产能375万吨;40户企业已停止建设、停产整顿或正在完善审批手续,涉及水泥产能3852万吨。

  

  (三)截至2009年底,鄂尔多斯市东胜发电厂和大唐陕西发电有限公司户县热电厂等8户企业存在多报关停装机容量、淘汰落后产能设备处置不彻底等问题,涉及装机容量49.25万千瓦;南京第二钢铁厂、河津市银鑫钢铁公司和湖北鼎盛冶金科技有限公司等121户企业存在多报淘汰落后产能等问题,涉及炼铁产能2347.9万吨、炼钢产能2098.2万吨;重庆市嘉南水泥有限公司、南宁市北湖水泥厂和安徽省大江股份有限公司等54户企业存在应淘汰落后产能未淘汰等问题,涉及水泥产能915.55万吨。

  

  审计调查指出上述问题后,截至2011年3月底,8户企业已关停或拆除小火电机组49.25万千瓦,105户企业已淘汰落后炼铁产能1654.9万吨、炼钢产能1415.2万吨,39户企业已淘汰或已列入淘汰计划准备淘汰落后水泥产能690.15万吨。

  

  此外,审计调查还发现,12个省有的企业采用以租代征、未批先用等形式违规使用土地;有的企业享受不应获得的电价、税收返还和土地出让金减免等优惠政策。审计调查指出问题后,8个省及时修改和完善了相关政策制度,取消了企业违规享受的土地、税费和电价等优惠政策;4个省正在积极研究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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