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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新出厅字[2011]129号
【颁布时间】 2011-05-05
【实施时间】 2011-05-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592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全国新闻出版行业书画展组委会关于举办“光荣的使命”——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全国新闻出版行业书画展的通知

[接上页]
3.本次展览设作品特别奖若干名、优胜奖若干名,其余入选展览作品为优秀奖,由中国新闻出版报刊发获奖名单。

  4.参展特别奖和优胜奖的作品全部入编《全国新闻出版行业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书画展作品集》,并为作者颁发证书,其余作品的作者编入入选作品目录。部分获奖作品在中国新闻出版报《视觉》副刊上刊发。

  5.本次展览设最佳组织奖5名。

  九、展出地点

  所有书法、绘画作品均由主办单位在军事博物馆组织展览。若条件具备,也可在其他省(区、市)巡展。

  十、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新闻出版总署。成立全国新闻出版行业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书画展组委会,由总署领导、书画家及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名单另行通知)。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总署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机关党委),负责书画展的组织协调工作。

  成立书画展专家小组,成员由知名书画家担任(名单另行通知),负责参展书画的评选工作。

  承办单位:本次展览由中国新闻出版报社、中国编辑学会、中国美术出版总社和荣宝斋承办,负责展览的具体组织工作。

  协办单位:邀请部分新闻出版单位作为协办单位,协助组织展览的相关事宜。

  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抓好落实,特别是各单位精神文明建设领导机构要加强协调,精心指导,认真组织广大新闻出版工作者积极参与本次书画展活动。

  

  
全国新闻出版行业书画展组委会

  二〇一一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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